- 薛桂芳;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延伸和实践,蕴含着中国特色治理观的变革逻辑和实现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目标追求,契合全球海洋治理的目标和需求,具有在国际层面推广应用的潜力和影响力。当前,全球海洋治理机制正处于深度调整期,对国际海洋规则的完善与创新是中国特色治理观实践其核心价值的重要场域和契机。中国通过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机制的变革和国际规则的完善,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为维护和谐海洋秩序提供中国方案和贡献。在此进程中,逐步形成具有普世性、可推广的海洋治理机制和规则,实现中国特色治理观在国际层面的制度性安排。为此,中国需要在全球治理的宏观层面、规则制定的制度层面和国际合作的实践层面做出努力。
2023年03期 v.31;No.151 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9K] - 成协中;
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在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强化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与责任。公共采购的市场开放,既拉长和延展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也扩大和隐匿了经济链条上的各种经济和法律风险。公共采购的国际监管由此成为可能和必要。公共采购的国际监管,已经形成了以世界贸易组织下的《政府采购协定》为代表的硬法模式和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为代表的软法模式。二者在共同提升公共采购透明度、非歧视性、廉洁性的同时,也展现了不同规制模式之间的竞争。硬法模式背后隐含的谈判成本与法律约束力,限制和制约了硬法模式的接受范围。软法模式蕴含的非约束性,具备降低谈判成本、适宜规范敏感事项、适宜应对不确定事务、促进广泛参与等独特价值,使得软法规制不仅是一种替代选择,甚至成为更优选择。新近十年公共采购的国际监管出现了软硬互动和共治的图景,为通过软法深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与责任提供了新的视角。
2023年03期 v.31;No.151 15-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9K] - 胡斌;
在人类不断开拓新的空间领域过程中,人类共同继承财产(Common Heritage of Mankind,以下简称“CHM”)这一原则虽始终保持着活力和影响力,但其拓展适用又始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盖因“共有”范式下的CHM不仅在规范逻辑上难以自洽,也缺乏现实的国际政治土壤。通过梳理CHM的起源与发展历史,结合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立法,可以看出,CHM的进一步拓展适用,应回归到作为全球共用物治理功能性原则的属性定位。应在保留CHM合理内核的同时,抛弃CHM的财产表述,推动全球公域资源的公平、公正开发利用与惠益分享。与此同时,功能主义CHM的回归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落实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规范性载体。
2023年03期 v.31;No.151 29-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8K] - 刘丹;
全球气候变暖引起了北极生态环境变化,这为中北冰洋公海渔业捕捞带来潜在商机的同时,也对该海域渔业“软治理”的模式产生挑战。北冰洋五国在渔业谈判的“扩员进程”中纳入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五个利益攸关方,在多种改革路径中选择了“硬法规制”这一选项,于2018年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该协定不仅基于“预警”机制对中北冰洋渔业采取养护和管理措施,更开启了北极渔业治理的“A5+5”新模式。对我国而言,北极渔业议题是与其他北极国家平等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契机,今后应从机制和规则层面继续积极参与和推动北极渔业治理。
2023年03期 v.31;No.151 44-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3K]